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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超速怎么处理 高空坠物的责任归属以及施工过程中的高空坠物责任怎么划分

青岛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Tags: 交通事故对方超速怎么处理,高空坠物的责任归属以及施工过程中的高空坠物责任怎么划分

  丁玉华律师,青岛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交通事故对方超速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超速的一般是按照当事人超速的具体情况进行罚款处罚的,不同超速情形罚款不同,一般在处理过程中超速一方是需要承担全部的,对于交通事故在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划分之后可以选择对事故赔偿进行协商,调解或者诉讼。

  一、交通事故对方超速怎么处理

  车辆超速导致交通事故的事情时有发生,对于这种不遵循交通好规则而导致交通事故的行为,相关部门要给予一定的处罚。下面是车辆超速罚款标准以及超速处理方案。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000元罚款;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500元罚款;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二、交通事故交警能调解几次

  交通事故交警一般调解两次。提醒您,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多久出来

  出车祸的,一般在10日内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高空坠物的责任归属以及施工过程中的高空坠物责任怎么划分

  高空坠物的归属如果难以确定,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按照公平原则给予适当的补偿,但可以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施工过程中的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伤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高空坠物由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材政局共同监管。

  一、高空坠物的归属是什么

  高空坠物的归属是根据《民法典》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人的,有权向其他人追偿。因其他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人承担侵权。

  根据《民法典》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侵权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

  二、施工过程中的高空坠物怎么划分

  施工过程中的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伤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如果没有质量问题的,则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不承担。提醒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赔偿后,有权向其他人追偿。

  三、对于高空坠物哪个部门管

  高空坠物是属于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材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管的。但是,当高空坠物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如果想要维权并不能直接去县规划局找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还是得报案,可以通过派出所的调查确认侵权人之后,自己提起民事诉讼维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