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玉华律师,青岛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按规定,车辆没有购买车险,特别是未购买强制险,即是违法交通法规的。并且,车辆没有定期进行年检,同样违反相关规定,将会被交警部门要求罚款。因此,有些人的车辆没买保险也没年检,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发现有相关情况,因为有一定过错,便以为要对事故负全责。
实际中,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跟车辆是否购买保险,或者是否进行年检并没有直接的关联。
因为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的。
并且,根据造成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按以下划分责任: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4、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5、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6、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当然,不管汽车是否购买车险或年检,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立即报案处理,交通部门会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最终即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大小。并且,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处理,特别是保险不予理赔的部分。但是,双方协商不下,并且争议较大的,必要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车险理赔是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找保险公司理赔。理赔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这是对于正常情况下,如果车辆被盗的话保险是否要陪就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绝大多数车辆在参保了交强险的同时也都投保了商业险种。但是,一些车主在车辆被盗并发生事故之后不知道应该通过何种方法如何获得理赔,不清楚保险公司该对哪些项目进行赔付,甚至不清楚索赔的流程。这导致在向保险公司理赔时非常被动。
先说交强险,交强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其理赔限额范围内理赔,有责任的赔偿: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而第三方商业险的话,被盗抢的车辆在被盗抢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如车辆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肇事者在责任限额外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第五十二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当事人如果遇到车辆被盗,同时又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如果车主被受害一方要求赔偿,不知道如何处理的车主建议及时找个保险拒赔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