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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怎么写 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签字吗

青岛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Tags: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怎么写,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签字吗
 丁玉华律师,青岛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

 丁玉华律师,青岛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怎么写

  轻微的交通事故是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处理,一般的交通事故都是由交管局进行的认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满的,可以进行复议。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怎么写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徐X,男,土家族,1957年8月11日出生,住址:XX县XX镇太坪,联系电话:


  申请人:曹X,女,土家族,1959年7月18日出生 ,住址:XX县XX镇太坪


  申请复核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XX县交警大队作出的X公交认字第7013号《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对进行认定;


  2、依法认徐X对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不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1年8月14日,辉驾驶湘GC6501号普通两轮摩托车从XX镇开往Y市方向,7时50分,当车行至S306线519公里加327米永顺县青坪镇龙关村路段,与相对方向行驶黄刚驾驶的湘G16905号中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辉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2011年8月25日,XX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县交警大队作出的永公交认字第701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人徐X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两轮摩托车,违章超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认定应负此事故主要。申请人提出以下几点异议:


  1、徐X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两轮摩托车与事故承担负主要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并不具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


  2、违章超车,存在疑点,没有两轮摩托车徐X所超的车辆基本情况记载。仅凭对方当事人的陈述而确定辉违章超车,证据不足。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本次事故两车的碰撞点位置没有确定,事故的形成原因也没有充分的证据。应当根据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报告和交通事故车辆撞击痕迹来判断事故的形成,为何我方也没有收到关于两车痕迹鉴定报告书以及技术鉴定报告书。更没有解释两车碰撞现场无大车刹车痕迹的原因,现场大车无刹车痕迹,为什么还要定摩托车司机辉主要。


  4、XX县交警大队在处理此次事故过程中,在程序上存在违规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同时,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但从事故发生起到该《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申请人至今未收到此次事故的鉴定结论及其他任何关于此次事故的证据材料,系违规行为。


  综上,申请人对此次X公交认字第701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而向贵支队申请复核。请湘西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重新划分交通事故,依法确定事故原因。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


  ***年**月**日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主体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只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特定人员作出。即具有2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证书的交通警察,依照法定程序行使交通事故认定职权。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则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划分公正。


  目前我国的法治宣传做的还是比较到位的,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很多人都会在自身权益遭受损害之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怎么写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签字吗

  事故的发生是需要有相应的人承担的,一般来说相应的事故都是有着一个事故认定书的,这也是需要双方签字来保证效力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事故认定书需要双方签字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事故认定书需要双方签字吗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交警会给当事人,但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




  二、交通事故构成条件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三、交通事故构成条件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事故认定书需要双方签字吗的全部内容。交通事故的认定是需要多多注意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